慶來(lai)學(xue)校2023年資金存放服務競(jing)爭性(xing)磋商公(gong)告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銀行賬(zhang)戶和存貸(dai)款管理相關要求,對已(yi)獲批準的“慶來學(xue)校2023年競(jing)爭性資金存放項目”進行競(jing)爭選擇合作單位,資金來源為企業自(zi)有。
一、項目概況與磋商范圍
1.項目名稱:慶來學校2023年資金存放服務。
2.磋商范圍:根據《慶來學校慶來學校銀行賬戶和存貸款管理辦法》等規定,針對存放人資金提供7天通知存款、1年期定期存款、2年期定期存款、協定存款等形式存放服務。
3.磋商預算:無。
4.服務期限:自簽訂合同之日起一年。
5.項目地點:紅河州彌勒市彌陽鎮。
6.質量要求: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儲蓄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金融監管部門的相關規定;高質量、高標準完成服務工作;
7.服務目標
(1)保密要求,對存放人的資金存放情況全過程應保密;
(2)講究原則、獨立工作,不受外在因素影響。
8.本次磋商將選擇3家金融機構完成資金存放任務;
9.競爭性磋商有效期:90日歷天,從響應文件遞交截止之日算起。
二、資格要求
1.競磋人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經國家批準具有行業資質、持有中國銀行保險監督委員會或其授權單位核發的《金融機構法人許可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許可證》以及有效的營業執照;
2.競磋人信譽良好,在“信用中國”網站,競磋人未被列入“失信懲戒”記錄名單。
3.競磋人無行賄犯罪記錄,在中國裁判文書網查詢,無相關行賄犯罪記錄。
4.須為慶來學校開戶銀行;
5.須具有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許可證》;
6.授權要求:本項目接受總行、分行、支行(含直屬營業部)的投標申請但同一銀行的總行與分行、支行(含直屬營業部)不能同時參與本項目的磋商。
7.不得存在以下情形: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磋商活動。
8.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與磋商。
三、競爭性磋商文件獲取
時間:2023年7月3日-2023年7月7日上午8:00-11:30時,下午14:30-17:30時(北京時間,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
地點:慶來學校行政辦公樓二樓總務部(云南省彌勒市彌陽鎮上清路玉皇閣旁);
獲取時提供:獲取磋商文件時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文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身份證明。(必須提供)
四、響應文件的組成
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由以下內容組成:
1.競爭性磋商函;
2.營業執照復印件;
3.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許可證復印件;
4.年度監管評級情況;
5.單位負責人身份證明書;
6.廉政承諾書;
7.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承諾書;
8.資金存放安全性指標;
9.競爭性磋商報價表;
10.團隊人員配置情況;
11.其他。
五、響應文件的密封和標記
1.響應文件份數:1份正本,1份副本,電子檔1份;
2.響應文件應以競爭性磋商文件格式部分要求為準,沒有按競爭性磋商文件要求簽字并蓋章的響應文件將被否決;
3.裝訂要求:響應文件應裝訂成冊,不提倡豪華裝幀,不得采用活頁夾等可隨時拆換的方式裝訂,響應文件應編制目錄,并且逐頁標注連續頁碼,否則,存放人對由于響應文件裝訂松散而造成的丟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擔任何責任;
4.響應文件的封套:遞交的響應文件應進行密封,并在封面標注響應人名稱,在文件啟封處加蓋響應人公章;
5.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和加寫標記的響應文件,存放人不予受理。
六、響應文件的遞交
1.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23年7月13日09時00分;
2.響應文件遞交地址:慶來學校行政辦公樓二樓總務部(云南省彌勒市彌陽鎮上清路玉皇閣旁);
3.銀行所遞交的響應文件不予退還;
4.銀行應在競爭性磋商截止時間前遞交響應文件,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響應文件,存放人不予受理;
5.響應人所遞交的響應文件應真實可信,不存在虛假(包括隱瞞)。響應人聲明不存在被限制投標情形但被發現存在限制投標情形的,構成隱瞞,屬于虛假投標行為。如響應文件存在虛假的,在評審階段,磋商小組應將否決其投標;在成交候選人確定后發現的,存放人可以取消成交候選人的成交資格;
6.聯系:張老師;電話:0873-6385600
慶來學校
2023年7月03日